1.組織學習貫徹落實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以及紀檢監察審計部署要求,執行所黨委和所紀委的決議;
2.編制黨建和紀監審工作計劃、總結、方案等各類文件報告。組織黨委會、紀委會、民主生活會等重大會議;
3.建立健全黨建和紀監審制度,完善工作程序。負責黨委和紀委印章管理;
4.加強黨的思想政治工作,負責黨委中心組有關工作,推進精神文明建設和創新文化建設。開展黨建宣傳,負責黨務公開;
5.開展研究所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工作。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和重點領域專項檢查,組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,負責廉潔從業風險防控等;
6.協助紀委履行監督、執紀、問責職責。受理有關群眾來信、來訪,處理信訪舉報。協助紀委組織開展談話提醒、約談函詢等。配合、協助上級有關執紀部門對違法違紀案件的調查處理;
7.組織開展內部審計,協調審計意見整改落實,發揮審計監督預警功能;
8.負責黨的組織建設有關工作。組織黨委換屆及增補選,指導基層黨支部組織建設及日常工作,組織黨務和紀監審干部教育培訓。負責黨員發展,黨員信息采集、維護及統計,黨組織關系轉接,黨費收繳與管理,黨員慰問等工作;
9.負責統戰工作,協調工會(職代會)工作,聯系共青團和婦委會;
10.承擔研究所黨委、紀委交辦的其它工作。